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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開版至今也一年多了,每個人開版的理由與動機都不盡相同,我當初開設這裏,實在是沒有任何動機,若真的要嚴格追究的話,那麼我的動機應該就是讓照片能夠有個免費的倉儲空間。之後也不知道是犯了什麼鬼,開始慢慢的寫起文章了,一年過後,沒想到這裏竟也蘊藏了不少的我的文字堆疊。

以前總很瀟灑的只會駐足在自己的部落格,其實也真沒那麼多時間去看格友的爬文,後來莫名奇妙的被加了好友之後,我開始會係櫃亂訪,當下的我,對好友的定義真的很想不開,想說既然名為好友,好歹也要三不五時來高觀一下,但我發現不然,因為殘酷的事實告訴我,很多人只是來跟你交換好友的數字,只有我這個北爛每天在對『我的好友』朝思暮想;不過我必須感謝每隔一段時間都會來俺家走跳,也會固定留言的這些紅男綠女,這些人才夠格當好友唄!

望著我那始終都一掘不振的人氣,早在兩百年前我就已經對那個『溫度』絕望了,至本刊截稿前,最新人氣是19,229,從創版至今,平均每天大概會有幾個十的人氣,但最近慘淡到一個不行,有時下班的時候驀然回首,個位數的人氣孤獨的佇立在街頭,於是在當下,我決定含著眼淚帶著微笑的向人氣說『不』!

狂多人很在乎人氣,這點我就真的有點摸不著丈二金剛的頭了,有人氣是可以去超商換現金?還是有人氣可以去飯店睡免錢?後來我才知道,原來BLOG的廣告是可以賺錢的,只要是透過自己的網誌被連結到該廣告頁面的話,你就可以跟廣告公司算帳,但是點一次似乎也沒有幾多錢可以賺,真要這麼辛苦嗎?!

這一陣子我超喜歡在痞客邦亂逛亂晃,不過每次逛完晃完後,我的情緒都不是太穩定。有些人的部落格是在見證自己的愛情,但看完之後發現女主角根本就是有病,連男朋友只是隨意的遞上一杯茶水給妳喝,出門上班時跟你說聲再見,下班回家告訴你『我回來了』你都可以把它變成一篇文章來歌功頌德他對你的愛情,實在是有點靠北了。還有些部落格也是北爛到一個極點,我真的想奉勸那些自以為是雅痞,或自以為是風度翩翩的『誠品掛』男人們,真的不要在這樣裝下去了,你就擺明說跟你上床的時候,你也會吟詩作對就好了,什麼叫做『用肉體的觸碰來昇華你我的心靈』,重點就是WANNA FUCK嘛,靠北那麼多幹麻阿!

雖然幹角了幾番,但是我必須承認有些人的文筆之犀利,文章之幽默,那些人都已經列在我的『嚴選』,各位看官不妨多去看看那些好東西;部落格的經營可謂之人生的縮影,雖看不盡人生百態於此,卻能從文字的堆疊去細細品味莫知的人、事、物,對這兒,我想我還是喜歡的!

 基於以上種種所以我要祝福台灣光復六十四週年,同時也祝福中華民國國運昌隆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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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小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8) 人氣()